日期:2009-02-27
2008年12月17日,青岛科海电器有限公司被山东省科技厅、山东省知识产权局(鲁知管字【2008】95号)认定为“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”。 公司自创立至今,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工作,尤其在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、实施和转化上,不断取得突破。近年来就分别申请发明专利1项、实用新型专利4项,外观设计专利15项。
“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”有着严格的认定办法和评审条件,参评企业必须认真贯彻《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》,企业职工的专利知识普及率达到80%以上,累计申请专利总量达50件以上或近两年来申请专利10件以上,形成1个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(包括获得外国专利权)并有一定产业化规模的主导产品,专利技术(产品)所创销售额、利税不少于企业主导产品总销售额、总利税的30%。根据相关政策,企业被认定为“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”后,可享受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,优先申报省以上知识产权试点单位,在资金、人才培训、信息化服务等方面获得重点支持。
此次新专利明星企业评选中,新被认定的“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”在七区五市中仅有26家。


